上海船体工程师职称评审
上海船体工程师职称评审:负责船体总体、结构、性能计算以及图纸的绘制,根据要求完成船体详细设计及施工设计。协调船体、轮机、电气等各方面之间的问题,解决生产施工过程中工艺问题,以及质量检验、监督管理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上海船体工程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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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业绩、成果材料
对照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如原始任命书(任职证明)、合同协议、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设计扉页、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项目获奖证书(学会、协会奖项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核验证明)、成果鉴定证书、个人所承担项目的规模及所起的作用证明、课题立项申请表、阶段性情况报告书、审查鉴定意见、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施工组织方案等等。业绩、成果材料应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论文要求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须发表在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和著作复印件。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附期刊封面、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介绍页、目录(用彩笔在目录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正文(内容完整)、以及在“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数据平台查询核验证明(彩色打印);提交的著作应代表申报人任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须为著作的主要编著者,附著作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字数证明等。
社保要求
2018年起,将对申报人员社保缴纳信息进行系统核验,无法完成核验的人员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企业总部在宁的申报人员,须提交子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工程师继续教育不少于160学时。申报人员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搜索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进入“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点击注册登录并完成相关学时的申报,网上申报经审验通过后,按管理权限到市、区人社部门领取审验单作为必备申报材料之一。
申报程序
根据市职称办有关规定,中级职称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的方式。
1. 网上申报。在报送书面材料之前必须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人才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频道,注册并完成网上申报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
2. 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交通局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上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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