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市人社局《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和《202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为拓宽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渠道,市交通委职改办今年将开设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培训对象
申报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及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学时计算,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注:每年为30学时,共三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近三年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学时(包括2018年、2019年共60学时)。课程设置和培训安排详见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 sacee.org.cn)。
专业科目:2020年城市管理专业科目培训及2018、2019年专业科目补课,主要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累计应完成专业科目课程学习不少于54学时(包括2018年18学时、2019年18学时、2020年18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专业科目报名时间及培训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进行发布,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三、专业科目培训咨询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联系人:秦老师:64169898-304;金老师,电话:64169898-305;李老师,电话:64169898-328。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流程
市交通委职改办
2020年6月3日
附件:报名流程
1、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点击“教育培训”——“培训报名”输入姓名、手机号进行注册。
2、待报名开始后,选择培训班:2020年城市管理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3、报名成功后,请点击“教育培训”-“我的培训”,在“我参与的培训班中”选择已报名班级,点击“课件下载地址”中链接,选择所需课程并提交。微培训后台将在审核后短信通知确认您所选课程与学时。
4、按开课通知要求进行线上付费,付费成功后,微培训后台将短信通知培训账号、密码。
5、学员收到培训账号、密码后,请登录“上海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
有关城市管理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报名及开课通知,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发布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改办 2020年6月3日印发